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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储能电池出口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,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,应采用符合国际规章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。
家庭储能电池出口申报要求
HS:8507600090
商品名称:其他锂离子蓄电池
申报要素:1、品名;2、品牌类型;3、出口享惠情况;4、用途;5、电极材质(铅酸、镍镉、镍铁、镍氢、锂离子等);6、比能量;7、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;8、型号;9、容量;10、是否含汞;11、额定电压;12、GTIN;13、CAS;14、其他
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(中文): 锂离子电池组(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)
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(英文): LITHIUM ION BATTERIES (including lithium ion polymer batteries)
包装类别:包装必须符合Ⅱ类包装性能水平
主要危险类别:9
EmS No.:F-A,S-I
海洋污染物:无
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危包证的,但是包装需要满足必须UN包装箱的标准(满足危包证性能证)以保证运输安全。
虽家庭储能电池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,部分豁免危包证情况下,但应采用符合国际规章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准。
家庭储能锂电池装箱要求
采用坚固、耐碰撞外壳的电池或电池组,以及这类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,还需要有坚固的外包装、保护外罩、托盘或其它搬运设备。同样,这种电池或电池组也要固定不能意外移动,电极不得承受其它堆放物品的重量。
运输要求:远离火种、热源,包装密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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